济宁修路征地补偿尺度有哪些
不同地方的征地补偿尺度有一点不同的,济宁市的征地补偿尺度根据当地的实际经济情况做了点调整。
在济宁修路征地补偿尺度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律师365的小编为您解答。
济宁修路征地补偿尺度一,修路征地年产值最低尺度。
根据各地经济发铺水平,参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
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
城市规划区内耕地最低年产值尺度为: 一类地区每亩1800元,二类地区每亩1600元,三类地区每亩1400元,四类地区每亩12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尺度全省均为每亩1000。
设区的市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铺水平和作物产值,在上述最低尺度的基础上制定详细执行尺度,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存案。
其他土地年产值最低尺度参照同类地区耕地年产值尺度执行。
二,公道确定征地补偿尺度。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津贴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尺度和安顿津贴费尺度,由设区的市政府在公道确定年产值尺度基础上,按照长《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办法》划定的倍数确定,补偿倍数原则上不低于法定倍数的中限。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尺度,由设区的市政府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
各地在制定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尺度时,要留意搞好与毗邻地区的衔接。
在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土地,各地要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轨制,公道确定不同区位的征地综合补偿尺度。
三,建立征地补偿听证轨制。
各地在制定征地补偿尺度时,要按有关划定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征地补偿尺度确定后,按划定入行公示,接受社会监视。
国家,省重点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础举措措施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补偿标,由省物价会同财政,国土资源等部分制定。
征地补偿安顿工作同一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另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本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
各地要在2004年12月底前确定并宣布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赞尺度,在新尺度出台前,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尺度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尺度的批复》(鲁价费发〔1999〕314号)划定执行。
根据《土地治理法》的相关法律划定,对于被征用的土地入行相应的补偿其中包括修路征地。
济宁修路征地补偿尺度是跟普通的征地补偿尺度是一样的。
假如是个人或者是单位入行征地的话,是要交税费的,这是由国土资源部的相关部分划定的,并由国土资源监视部分检修且收相应税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