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涉外婚姻结婚需要什么材料-法律知识|房产中介
关键词: 北京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
涉外婚姻结婚时由于当事人双方身份不同,所以所需材料也有所不同。
一、内地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sz;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香港居民、居民、台湾居民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sz;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华侨
1、本人的有效HZ;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四、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HZ或者其他有效的旅行;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另外,外国人之间要求在我国登记结婚的,除需要上述所规定的外,还需提供本国法律承认他们在他国注册登记的有关法律条款。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记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双方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