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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嵊州取保候审律师

    撤诉后再起诉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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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诉后再起诉有什么规定

    * 来源 : * 作者 : 嵊州取保候审律师

    撤诉后再起诉有什么规定

    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263条 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1)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2)缺乏罪证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