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咨询热线:13506755559
    嵊州取保候审律师

    诉讼中止的适用范围

    当前位置 : 首页 > 犯罪中止

    诉讼中止的适用范围

    * 来源 : * 作者 : 嵊州取保候审律师

    诉讼中止的适用范围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50条对诉讼中止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