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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遗嘱有哪些要注意的地方北京二手房买卖纠纷律师房产交易

2021/1/25 15:51:00

被继承人死前,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可以指定合法有效的遗嘱使得自己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这是被继承人自主处理自身财产的重要手段。遗嘱作为实现自己分配财产的重要载体,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那遗嘱包括哪些内容,制定遗嘱又需要注意什么?下文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

被死前,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可以指定合法有效的遗嘱使得自己指定的继承人来自己的遗产,这是被继承人自主处理自身财产的重要手段。遗嘱作为实现自己分配财产的重要载体,理应得到足够的重视,那遗嘱包括哪些内容,制定遗嘱又需要注意什么?下文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

一、遗嘱包括哪些内容

1、本人身份的说明: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的说明:身 份 证,,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 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汽车、现金、投资、所内、等,相关、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

二、制定遗嘱需要注意什么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依我国现行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我国 第22条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1条中明确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 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我国《继承法》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遗嘱是整个的核心,是被继承人对意志的核心的体现,所以制定遗嘱的时候需要慎之又慎。把握“遗嘱包括哪些内容”,不要遗漏必要事项,了解“制定遗嘱需要注意什么”,防止出现违法的条款。在遗嘱继承中,通行做法都是会请介入,可以在律师的见证下制定遗嘱,由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等,帮助实现遗嘱从制定到执行的全过程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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