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4个市县挪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专项资金337.8万元
文章导读:海南省审计厅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3.21亿元,审计时发现4个市县挪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专项资金337.8万元。这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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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审计厅对政府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3.21亿元,审计时发现4个市县挪用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专项资金337.8万元。
这是记者28日从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了解到的信息。
据先容,海南省审计厅经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后发现,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在招投标,征地补偿,资金使用和工程治理等方面存在一些题目,一是多报工程造价,审计共核减工程造价3.21亿元,其中审核4个工程核算,核减工程造价1.35亿元,核减率8.1%,审核8个工程结算,核减1.86亿元,核减率12.5%;二是3个市县未按划定配套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工程资金1.09亿元,占计划配套资金的91.6%;4个市县未对被征地农夫办理社会保险,也未及时上缴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耕地占用税3944.5万元;三是4个市县挪用海口至屯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专项资金共计337.8万元;四是4个市县负责实施的61个工程项目仅以投标报价作为独一评标依据,其他必须的技术尺度,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均不做要求;33个工程未按划定执行项目公然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单位;五是4个工程在未办理开工令或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六是19个工程违背划定简化工程建设手续,3个施工合同未按划定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5个施工单位未按划定提供履约保函。
据悉,相关部分单位及市县政府都表示将采取措施整改存在的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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